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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发证程序
【发稿时间:2010-5-4 16:05:26 【作 者:唐太华 【主 题 词:使用证 发证 程序
【责任编辑:巧家县管理员 【稿件来源:农业局 【审核发布:巧家县管理员

   1、申请。单位和个人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,应向县农业局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。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咨信证明材料、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。

   2、审核。县农业局认真审查申请材料,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测,确认标界,核实有关情况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

   3、批准。经审核,对符合规定的。县农业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,颁发养殖证。

   对不符合规定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
   4、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,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,到县农业局进行注册登记,领取养殖证。

   5、登记造册、公示。县农业局对已颁发的养殖证登记造册,颁证水域滩涂要作图标志,及时向社会公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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