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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,局机关各股室,局属各站所:
为扎实做好“五五”普法工作,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,根据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“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”活动的通知》(农办政〔2009〕20号),结合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对本次活动有关要求,我局决定在全市农业系统内组织开展“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”活动。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题目
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。
二、活动安排
本次活动从2009年10月下旬开始,至11月底结束。竞赛试题公布在中国普法网上。
三、有关要求
本次活动是今年“12.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,局机关各股室,局属各站所要高度重视,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踊跃参加,特别是要确保机关干部、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到竞赛中来。通过参加竞赛活动,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,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,增强法制观念,共同促进农业法制化建设。
活动结束后,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,局机关各股室,局属各站所于2009年12月5日前将本单位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报农业局法规股(联系电话7123656,邮箱:qjdmk123@126. com)。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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