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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认真履行各项服务职能,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以服务“三农”为目标,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,搞好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,促进农民增收、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。
二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审批,公开审批的具体事项、依据、范围、标准等内容,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内办结,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,实行一次性告之和引导办理。
三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,加强部门协调配合,确保惠农资金按时、足额兑现到户。工作中廉洁自律,秉公办事,拒绝参加一切宴请娱乐活动。
四、认真办理信访举报案件,严格查处经营假劣农资的行为,对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、依规进行处理,加强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监督,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在98%以上。
五、推行政务公开,增加工作的透明度。向服务对象公开农业局的职能职责、办事程序和监督电话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六、转变工作作风,优化服务质量。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指导做到热心、耐心、细心;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;农业技术培训做到实际、实用、实效;农业行政执法努力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执法人员持证上岗、亮证执法、行为规范,坚决杜绝“乱收费、乱罚款”的行为发生。
七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努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。积极向各级争取对农业发展的投入,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;加强支农项目实施的监管,充分发挥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八、推行首问责任制。来信来访实行严格登记;咨询和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内的,要现场办理,不能现场办理的,要说明情况,需要提供相应材料的,要一次性告知;咨询和办理事项属于本单位办理事项的,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引荐到相关站所办理;咨询和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,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,说明情况,耐心解释,并做好相应记录;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、反映问题、投诉或举报的,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回答,提供帮助。
九、规范行政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。按照职能、职责、任务的要求,实行限时办结,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间,凡是能及时办结的及时办结,能当日办结的当时办结,一时办结不了的,在规定时限内做好解释工作。坚决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及推诿扯皮的行为和现象发生。
十、建立健全制度,严格责任追究,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,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,细化责任、强化措施,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承诺进行责任追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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